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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办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5日

基建办部门职责

1、根据学校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基建方面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等文件。

2、负责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3、负责学校基建工程的土地、立项、规划、消防、人防、环保、水土保护等前期报批和相关费用的缴纳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及协调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内容的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工作。

6、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档案整理、归档、立卷、档案移交等工作。

7、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工程项目的审计决算工作。

8、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