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3.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要培训义务消防人员,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6.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搞好防火工作。
7.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8.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指定专人经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更新,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9.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10.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11.开工前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等。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3.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14.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5.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配备灭火器材,指定防火负责人,确保施工安全。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
17.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要有人员疏散预案。
18.生活区的用电、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厨房燃气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液化气管道有无泄漏。
19.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等区域。
20.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并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